外伤人员可以吃三七粉没,男朋友肌肉拉伤可以吃三七粉吗
发布时间:2022-05-03 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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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肌肉拉伤可以吃三七粉吗这个没有关系,不影响,可以吃会有用一般肌肉拉伤会很快痊愈,如果长时间不愈,要排除关节是否有损伤,这个没有关系,不影响,可以吃昌弘三七粉,运动时要注意保暖,不可穿得太薄;要注意观察肌肉的反应,如肌肉的硬度、韧性……
1,男朋友肌肉拉伤可以吃三七粉吗
一般肌肉拉伤会很快痊愈,如果长时间不愈,要排除关节是否有损伤,这个没有关系,不影响,可以吃昌弘三七粉,运动时要注意保暖,不可穿得太薄;要注意观察肌肉的反应,如肌肉的硬度、韧性、弹力、疲劳程度;肌肉拉伤后重新参加训练时要循序渐进,勿操之过急,并要加强局部保护,防止再度拉伤。
2,皮肤三度烧伤可以吃三七粉吗
烧烫伤不宜多吃三七粉。 百度阿康三七 ,祝您健康
烧烫伤饮食宜忌:1、多进食如鸡蛋、豆类等易吸收的优质蛋白。2、少食辛辣刺激性食物,如辣椒、姜、蒜等。3、供给患者适量的蛋白质及热能、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维生素、水分等,可减慢体重下降的程度,改善全身营养状况,加速伤口愈合和疾病恢复。同时可预防和减少并发症。4、有机磷化学烧伤的患者,每天可给予绿豆汤,每天2 次,连续7天,有较好的解毒效果。同时,忌食牛奶和含脂肪较高的食物。三七粉性温,具有活血通络、软化血管、降血压、降血脂等作用。还有增强免疫力、抗衰老等功能。饭前服用,有助于改善睡眠。在饭后服用请少量,最好不超过3克。晚上过量服用,有兴奋作用。最好不要在睡前服用三七粉,因为服用三七粉容易口渴。另外,孕期妇女、风寒感冒期间禁止食用三七粉。为此,烧烫伤患者可以食用三七粉,但是不宜多食,而且要多喝水。
3,扭伤24小时内可以喝三七汤吗
材料: 直通骨1000克葱结1扎姜1块酒50克清水5公斤 第步:骨放入温热水用抹布骨逐根洗清爽尤其骨缝血沫、杂质都要抹掉清洗. 第二步:骨放入高压锅,加入葱、姜,放入冷水冷水性加足. 第三步:用火烧撇浮沫转火慢慢加温炖倒入酒适量(根据酒量..嘿嘿玩笑)50k左右 第四步:营养获取角度考良,水烧适量加醋醋能使骨磷、钙溶解汤内;同要早放盐盐能使肉含水快跑加快蛋白质凝固影响汤鲜美 第五步:炖至2- 3汤即完汤! 般猪骨汤能连续用家庭煮1-3左右取用2至骨已酥化骨颜色呈灰暗色汤质鲜味、脂肪营养已用尽止颜色:汤清漂油 ≮专家建议≯ 少觉熬汤间越味道越鲜美营养越丰富其实论高温度能骨骼内钙质溶化物骨骼所含钙质易解久煮反破坏骨蛋白质熬骨汤宜间脚扭伤,24小时内不可以喝三七汤的,三七具有活血,止血的作用,多用于跌打损伤,24小时内用药,不利于患处消肿止痛,有可能会加重病情,一般48小时后,可以喝三七汤治疗,48小时内,可以冷敷缓解疼痛水肿,48小时后,做热敷烤电按摩缓解疼痛水肿,口服活血消炎止痛药物治疗如舒筋活血片布洛芬胶囊治疗均按说明服用,治疗5天效果不好,去医院骨科检查治疗,平时注意不要剧烈活动,多休息。
4,骨折吃三七粉有用吗
三七主要功效为止血、消肿、镇痛,骨折患者早期可以吃一些三七粉。由于三七粉加工不易,常建议患者服用三七片,且三七片比三七粉价格便宜,容易购买。但临床不建议骨折后长期服用三七片,因为骨折早期需要消肿止痛,骨折后期需要促进骨折愈合,因此服用三七片效果不佳,骨折中晚期应服用促进骨折愈合的骨科用药,如骨伤愈合丸、骨愈灵等,治疗效果较好。骨折后可以吃三七粉,因为骨折后可出现骨折部位的出血、疼痛等症状。三七粉的主要功效是活血化瘀、止痛。骨折后服用三七分可使骨折处血肿消散,促进血肿吸收,有利于骨折的愈合。再者骨折后长伴有剧烈疼痛,三七分还有一定的止痛作用。但是切记孕妇不能吃,因为有可能造成流产,还有小孩也不建议吃,因为小孩脏器发育不完全,可能造成损伤。从中医的角度来看,骨折是分阶段用药的,并不一定需要用三七粉。如果骨折的初期则需要用活血化瘀血药,后期则需要接骨虚筋骨并配合补气血,强筋骨的药物有利于骨折的愈合。但大多为外敷就可以了,我父亲从事几十年中医骨伤治疗,从没有开过三七粉让患者吃,一样愈合得很好。具体也要看看你骨折的情况和部位,切不要盲目听信广告的一些效果。祝你早日康复
5,受伤了有什么忌口的东西吗
术能吃食物 1.菌类发物 香菇、蘑菇等论新鲜菌类干货都能吃类食物容易加重皮肤疮疡肿毒 2.海鲜类发物 刚刚做完手术能吃海鲜比见各类鱼、虾、蟹等类食物容易引起敏手术身伤口引发伤口染 3.蔬菜类发物 部蔬菜适合刚做完手术吃些例外比茄、南瓜、芥菜、雪蕻、菠菜等 4.水类发物 桃虽养胃适合做完手术食用桃容易使肌肤疮外杏、芒能食用 5.补食物 能吃鸡肉、猪肉、鹅肉、牛肉、羊肉、狗肉等类食物性热补引起术其并发症尤其患肝炎、敏体质、肾脏适病更加能接触类食物 6.调味品能吃 葱、姜、蒜、胡椒、花椒、八角、白芷、料酒等要吃刺激伤口 各种手术术能吃食物 1.骨科类手术饮食能吃高脂肪、辛辣食物消化宜应该适补充粗纤维、钙质 2.消化系统手术饮食应该避免些蛋白粗纤维或植物粗纤维摄入宜清淡细腻需要考虑利于胃肠道功能重建恢复 3.产妇手术避免食用性寒凉食物宜选择性温热食物促进体力恢复、血化淤及促进宫收缩用牛肉、鸡肉、鸽肉等高蛋白物性食物作主料辅姜、胡萝卜、葛根或红花等散淤食材 4.血管手术宜食用猪肉、牛肉类含较饱脂肪酸食物宜进食富含饱脂肪酸尤其亚麻酸及富含维素C食物利于使血管通畅减少栓塞形 5.婴幼身体功能尤其消化系统尚未发育完全术则应选择细腻、易消化吸收蛋白质食物适量减少碳水化合物比例 术能吃食物 首先应保证摄入足够蛋白质瘦肉、鸡肉、鱼肉、鸡蛋、豆类食品等同要摄入些淀粉类物质面条、米饭、土豆等碗面条、片奶酪、三明治要保证每顿饭述两类食物效 新鲜水蔬菜富含植物纤维防止手术便秘处维素Cβ-胡萝卜素利于伤口修复 胃口每吃5餐两餐间吃水半苹、少量蔬菜午喝汤锦蔬菜汤、蘑菇玉米汤等休息吃点巧克力坚每补充1-3硫酸锌或葡萄糖酸锌每200-220毫克同建议补充10微克维素
6,手上关节疼痛可以吃三七粉吗
没有多大效果,独药不成方,建议找医生辨证论治,对症用药,三七的功效活血化瘀,消肿止痛,美容祛斑,临床广泛用于冠心病,脑血管硬化,跌打损伤。展开全部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 心胸外科
出现手上关节疼痛,应该注意根据自己的病情状况选择药物,这个期间更应该注意在医生的指导下吃药,有少部分患者是可以服用三七粉的,但是如果身体有虚弱的现象,或者身体不适合吃三七粉,都应该注意停止用药,平时更应该注意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到医院检查一下再进行治疗展开全部
三七粉最明显的功效就是调节三高了,三七粉中含有的三七总皂苷,
可以有效的在血管内和脂类结合,防止脂类物质在血管内沉淀,
从而防止动脉硬化,同时可以扩大血管,
减小血管压力,从而有效的降低血脂和血压,一般建议服用2个月左右看效果。
在购买三七粉的时候一点要注意购买药效好的真品。展开全部
关节痛可能多种病因引起,首先要排除外伤、腱鞘炎、脊柱病变压迫神经等原因导致的,排除上述因素后常见的有类风湿关节炎、银屑病关节炎、骨性关节炎等等,前两者为自身免疫系统疾病,治疗一般是抗风湿、免疫抑制剂治疗,同时辅助止痛、补钙、保护关节药物治疗。而骨性关节炎是关节退行性病变,系由于增龄、肥胖、劳损、创伤、关节先天性异常、关节畸形等诸多因素引起的关节软骨退化损伤,治疗以非甾药止痛、钙片补钙、可用骨肽、氨基葡萄糖等药物保护关节为主,同时生活中注意避免劳累,关节避免受凉等。不管是哪种关节炎都需要尽早治疗,如果控制不及时可能出现关节不可逆损伤。建议您到医院风湿科就诊,完善检查后判断具体是哪种关节炎好进一步治疗。
7,田七汤能晚上喝吗
从中医的角度考知虑,田七又叫作三七,三七具有散瘀止血,消肿定痛之功效。主治咯血,吐血,衄血道,便血,崩漏,外伤出血,胸腹刺痛,跌仆肿痛。微量的田七专具有活血的作用,可以少量的当做作料放在食物中属,但是对于儿童来说是不建议使用的。炖鸡或炖排骨,有益气养血、治疗崩漏、产后虚弱、自汗、盗汗、有滋阳强壮作用。也治疗老年人的头风痛、腰肌酸软无力等症。
方法:三七主根用冷水浸泡半小时左右,将其敲碎成蚕豆大小,用纱布包好,20克左右、加鸡肉或排骨(500克)、盐少许用文火炖1~2小时即可食用。
三七粉百,主产于云南、广西等地。三七粉为三七的干燥根和根茎经过加工后所得的粉末状物质。三七粉既善于度止血,又能祛瘀,活血消肿,止痛力强内。具有止血而不留瘀,化瘀而不伤正的特点,对人体内外各种出血,无论有无瘀滞均可使用容,单服或者外用均有良效。田七,全世界仅我国广西、云南等省区部分县种植。含有谷甾醇、胡萝卜甙、淀粉、蛋白质、油脂等营养成分,生用有止血强心、强身健体、抗血栓等功能,熟用有活血、补血、强壮补虚之功效,是一种名贵药材。
1.止血补血
田七具有止血、活血化瘀;促进血液细胞新陈代谢,平衡调节血液细胞。
2.活血化瘀
田七有活血化瘀的功效,长期服用可软化血管,对促进血液健康有很好的效果,能够预防多种心脑血疾病。同时由于其很好的活血化瘀、消肿定痛的效果,田七也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9b9ee7ad9431333431343132是治瘀血诸证之佳品,为伤科之要药。
3.抗血栓
三七具有活血散瘀功效,能抗血小板聚集,抗血栓形成。三七抗血栓形成作用环节包括了抗血小板聚集、抗凝血酶和促进纤维蛋白溶解过程。
4.保肝护肝
温开水送服适量田七粉、田七片或田七胶囊,能保护人体肝脏。
5.预防心脑血管疾病
田七可以扩张血管、降低血压,改善微循环,增加血流量,双向调节血糖、降低血脂、胆固醇、抑制动脉硬化,预防和治疗心脑组织缺血、缺氧症。
6.增强免疫力
田七具有免疫调节剂的作用,能使过高或过低的免疫反应恢复到正常,但不干扰机体正常的免疫反应。
7.强身健体
田七能够促进蛋白质、核糖核酸(RNA)、脱氧核糖核酸(DNA)合成,双向调节中枢神经,提高脑力,增强学习和记忆能力。
8,企业单位的员工能不能调阅自己的个人人事档案能不能拍照复印
不能调阅。
人事档案调阅:
1、调阅员工的人事档案需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表》并经有效批准。
2、本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调阅需经部门主管批准。
3、 部门主管有权调阅其他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但需行政人事部门主管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4、部门主管级别的人事档案,总经理有权调阅。
5、调阅档案原则上在行政人事部门内部并在指定人员陪同下调阅。如需借出行政人事部门,需行政人事部门主管
批准。借阅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准抽换、折卷和转换,不得复印,借出的档案必须在2天内归还。
扩展资料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保守档案机密。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便是企业机密的一部分。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
第二,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
第三,便于档案材料的使用。保管与利用是紧密相联的,科学有序的保管是高效利用档案材料的前提和保证。
基本内容:
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其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
(1)材料归档制度。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
其次,按照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具体位置;再次,在目录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后,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2)检查核对制度。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安全的重要手段。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
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人事档案个人档案不允许个人翻阅,可以通过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借阅某样材料,或者复印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不能调阅
人事档案借/调阅
1、调阅员工的人事档案需填写《档案借/查阅申请表》并经有效批准。
2、本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调阅需经部门主管批准。
3、 部门主管有权调阅其他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但需行政人事部门主管审核,并报总经理批准。
4、部门主管级别的人事档案,总经理有权调阅。
5、调阅档案原则上在行政人事部门内部并在指定人员陪同下调阅。如需借出行政人事部门,需行政人事部门主管
批准。借阅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准抽换、折卷和转换,不得复印,
借出的档案必须在2天内归还。
9,轻伤事故率如何算
轻伤事故率是一种事故伤害频率。是进行轻伤事故统计时的衡量标准。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该标准中规定适用于行业、企业内部事故统计分析使用的伤害频率(表示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伤害的人数。伤害人数指轻伤、重伤、死亡人数之和)
1、百万工时损工事故率=(损工事故起数/实际总工时)×100 0000
2、百万工时损工严重率=(总损失工时/实际总工时)×100 0000
3、工伤事故:指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管理的伤害事故,即造成员工暂时(或较长时或永久)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轻伤以上的伤害。有如下计算公式:
(1)、千人死亡(或重伤)率=[死亡(或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 ]×1000
(2)、百万工时伤害率=(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100 0000
(3)、百万工时伤害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100 0000
(4)、20万工时伤害率=(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2×100000)
(5)、20万工时伤害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2×100000)
(6)、伤害平均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伤害人数。
4、同一起事故有多人受不同程度伤害,“起数”仅统计在“伤害事故分级”中某一项,不可重复;“人数”按伤害程度分别统计对应“伤害事故分级”某项。
5、一般伤害事故包括:指员工受工况突发变故,肢体未受伤害但某些器官受不良刺激的“伤害未遂事”;肢体或某些器官受到伤害,造成离岗2—8小时的“一般损工事故”,2小时以下的“非损工事故”。
6、非计划停止作业:是指除一般伤害事故、工伤事故外的、非计划安排的,停止作业导致损失工时影响正常生产的现象。
7、损工伤害事故起数(损失工时)=伤害未遂事故+非损工事故+一般损工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8、损工事故起数(总损失工时)=非计划停止作业起数(损失工时)+一般伤害事故起数(损失工时)+工伤事故起数(损失工时)。
9、表中工时单位统一为:小时;1个工作日=8小时。实际总工时=平均职工人数×实际工作日×8。在计算时,损失工时与实际总工时的“单位”统一使用“日”或“小时”。
一般而言,轻伤事故率2%就是依以上的公式计算出来的。
扩展资料:
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轻微伤: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参考资料: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事故率是一种事故伤害频率。是进行轻伤事故统计时的衡量标准。轻伤事故率2%是依以下的公式计算出来的。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该标准中规定适用于行业、企业内部事故统计分析使用的伤害频率(表示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伤害的人数。伤害人数指轻伤、重伤、死亡人数之和);
工伤事故:指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管理的伤害事故,即造成员工暂时(或较长时或永久)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轻伤以上的伤害。有如下计算公式:
1,千人死亡(或重伤)率=[死亡(或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 ]×1000;
2,百万工时伤害率=(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100 0000;
3,百万工时伤害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100 0000;
4,20万工时伤害率=(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2×100000);
5,20万工时伤害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2×100000);
6,伤害平均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伤害人数。
同一起事故有多人受不同程度伤害,“起数”仅统计在“伤害事故分级”中某一项,不可重复;“人数”按伤害程度分别统计对应“伤害事故分级”某项。
损工伤害事故起数(损失工时)=伤害未遂事故+非损工事故+一般损工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损工事故起数(总损失工时)=非计划停止作业起数(损失工时)+一般伤害事故起数(损失工时)+工伤事故起数(损失工时)。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轻伤的鉴定标准有:
(一)头颈部损伤
1、 头皮擦伤面积在5cm2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
2 、头皮创。
3、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
4 、面部软组织非贯通性创。
5、 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
6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2cm2以上;划伤长度在4cm以上。
7、 眼部挫伤。
8 、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9、 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
10 、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26dB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
11、 耳廓创在1cm以上;耳廓缺损。
12 、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
13、 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14 、涎腺其导管损伤。
15、 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16、 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17 、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
18 、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
19 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5cm以上,面积在4cm2以上,或挫伤面积在2cm2以上。
(二)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
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2以上,擦伤面积在20cm2以上,躯干皮下血肿。1. 轻伤事故率是轻伤事故发生的一种频率。是轻伤统计的计量标准。轻伤事故率按以下公式计算2%。
2.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该标准规定了适用于行业内、企业内事故统计分析的工伤频次(表示一定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的伤害数)。伤亡人数是指轻伤、重伤、死亡人数之和。
3.职业事故:是指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管理的工伤事故,即因职工暂时(或长期)不能在原岗位工作而造成的轻伤以上的伤害。计算公式如下:
(1)1000人死亡(或重伤)率=死亡(或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 1000人;
(2)百万工时工伤率等于(受伤人数/实际总工时)*一亿;
(3)百万工时工伤严重程度=(总损失工时/实际总工时)*10万工时;
(4)20万工时工伤率=(受伤人数/实际总工时)*(2×10万);
(5)损伤严重程度20万小时=(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2×100000)
(6)平均损伤严重程度=总工作天数/损伤次数。
4. 许多人在同一事故中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事故的发生次数只统计在“伤害事故分类”的一项中,不能重复;根据“伤害事故分类”对应的伤害程度统计人数。
5. 工伤人数(工时损失)=工伤未遂+非工伤+一般工伤+轻伤+重伤+死亡。
6. 工伤事故次数(总工时损失)=计划外停机次数(工时损失)+一般工伤事故次数(工时损失)+工伤事故次数(工时损失)。
扩展资料:
赔偿标准
在轻伤的情况下,法律没有指定的标准赔偿受伤,但是它可以通过引用实现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有关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人身伤害赔偿的情况下,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
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因误工造成的医疗费用和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用。
如果受害人因伤被禁用,所需费用由受害者由于生活需求和增加造成的收入损失的工作能力的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设备费用,家属的生活费用,和必要的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实际发生的康复护理和持续治疗,补充债务人还应当补偿。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精神损害安慰从人民法院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几个问题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关于医疗费用,本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用的确定,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和住院费收据为依据,并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有关证据。赔偿义务人对处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按照第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康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相应的美容费和其他后续治疗费,在实际发生补偿后,可以另行起诉。但是,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补偿。
对于漏交工资费的问题,应当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旷工费按照旷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收入状况确定。
旷工的时间,由受害人所在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受害人因残疾而继续缺勤,其缺勤时间可计算至确定残疾日期前一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用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员工的平均工资相同或相似行业的上诉法院所在地不得计算的基础上,前一年的平均工资的员工。
关于护理费问题,请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护理费是根据护士的收入状况、护士人数和护理年限确定的。
护士有收入的,按照旷工费的规定计算;护士无收入或者不聘用护士的,按照当地同级护士的报酬标准计算。护士原则上是一个人,但如果医疗机构或评估机构有明确的意见,可以参考文献确定护士人数。
应计算照顾的时间,直到受害者恢复照顾自己的能力。因残疾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年龄和健康状况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20年。
在患者致残后,护理水平应根据患者对护理的依赖程度和助残准备情况确定。
关于交通费的问题,第22条的解释是,交通费按照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随行人员因医疗或者转院所发生的实际费用计算。运输费用以官方单据为准;有关凭证应当与就诊地点、时间、次数、次数相对应。
关于住院伙食津贴问题,请解释第二十三条,该条规定住院伙食津贴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津贴的标准确定。
受害者有必要到其他地方接受治疗。由于客观原因,他不能住院。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同人员实际发生的食宿费用,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
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用的规定。
营养费用根据受害人的残疾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伤残赔偿问题,依照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办理。
残疾补偿的基础上计算程度的受害者的无能或残疾等级,根据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在上诉法庭所在地,和确定残疾之日起20年。但对于60岁以上的人群,年龄增长1年,年龄增长1年;对于那些超过75岁的人,计算是基于5年。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未减少的,或者致残程度较轻,但职业危害严重影响其就业的,可以相应调整伤残补偿金。
参考资料:
搜狗百科-事故率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该标准中规定适用于行业、企业内部事故统计分析使用的伤害频率(表示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伤害的人数。伤害人数指轻伤、重伤、死亡人数之和)
1、百万工时损工事故率=(损工事故起数/实际总工时)×100 0000;
2、百万工时损工严重率=(总损失工时/实际总工时)×100 0000。
3、工伤事故:指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管理的伤害事故,即造成员工暂时(或较长时或永久)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轻伤以上的伤害。有如下计算公式:
千人死亡(或重伤)率=[死亡(或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 ]×1000;
百万工时伤害率=(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100 0000;
百万工时伤害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100 0000;
20万工时伤害率=(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2×100000);
20万工时伤害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2×100000);
伤害平均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伤害人数。
4、同一起事故有多人受不同程度伤害,“起数”仅统计在“伤害事故分级”中某一项,不可重复;“人数”按伤害程度分别统计对应“伤害事故分级”某项。
5、一般伤害事故包括:指员工受工况突发变故,肢体未受伤害但某些器官受不良刺激的“伤害未遂事”;肢体或某些器官受到伤害,造成离岗2—8小时的“一般损工事故”,2小时以下的“非损工事故”。
6、非计划停止作业:是指除一般伤害事故、工伤事故外的、非计划安排的,停止作业导致损失工时影响正常生产的现象。
7、损工伤害事故起数(损失工时)=伤害未遂事故+非损工事故+一般损工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8、损工事故起数(总损失工时)=非计划停止作业起数(损失工时)+一般伤害事故起数(损失工时)+工伤事故起数(损失工时)。
9、表中工时单位统一为:小时;1个工作日=8小时。实际总工时=平均职工人数×实际工作日×8。在计算时,损失工时与实际总工时的“单位”统一使用“日”或“小时”。
一般而言,轻伤事故率2%就是依以上的公式计算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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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事故中工伤事故认定标准:
我国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中指出,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的规定及《工伤保险条例》的基本精神,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即职工在本岗位工作,或虽不在本岗位工作,但由于其所在单位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管理不善,以及本单位领导指派到本单位以外从事工作时,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其本质特征是由于工作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的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根据损伤原因划分,工伤事故类型可以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放炮、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窒息以及其他伤害。
根据伤害程度,工伤事故可以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是指一般伤害不太严重,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轻伤事故之外的重伤事故认定:
关于重伤事故,按照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试行)》([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为重伤事故:
(1)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的灼伤、烫伤或非要害部位的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的1/3以上。
(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5)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
(6)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轧断一节的;局部肌肉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曲的残废可能的。
(7)脚部伤害。脚趾轧断3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不能行走自如,可能残废的。
(8)内部伤害。内障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9)凡不在上述范围内的伤害,经医生诊断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审查确定。
企业发生轻伤事故报告统计过程:
企业发生轻伤事故后,应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将事故负伤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等,立即报告车间主任(工段长),由车间主任(工段长)在当日(或当班)下班前报告企业负责人和厂安全监督部门。
单纯的轻伤事故暂不填报《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6441-1986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轻伤事故率是一种事故伤害频率。是进行轻伤事故统计时的衡量标准。轻伤事故率2%是依以下的公式计算出来的。
2、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该标准中规定适用于行业、企业内部事故统计分析使用的伤害频率(表示某时期内,每百万工时,事故造成伤害的人数。伤害人数指轻伤、重伤、死亡人数之和);
3、工伤事故:指按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管理的伤害事故,即造成员工暂时(或较长时或永久)不能从事原岗位工作的轻伤以上的伤害。有如下计算公式:
1)千人死亡(或重伤)率=[死亡(或重伤)人数/平均职工人数) ]×1000;
2)百万工时伤害率=(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100 0000;
3)百万工时伤害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100 0000;
4)20万工时伤害率=(伤害人数/实际总工时)×(2×100000);
5)20万工时伤害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实际总工时)×(2×100000);
6)伤害平均严重率=总损失工作日/伤害人数。
4、同一起事故有多人受不同程度伤害,“起数”仅统计在“伤害事故分级”中某一项,不可重复;“人数”按伤害程度分别统计对应“伤害事故分级”某项。
5、损工伤害事故起数(损失工时)=伤害未遂事故+非损工事故+一般损工事故+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
6、损工事故起数(总损失工时)=非计划停止作业起数(损失工时)+一般伤害事故起数(损失工时)+工伤事故起数(损失工时)。
扩展资料:
1、事故率(accident rate)亦称“事故频率”。事故发生概率的统计指标。根据1962年第10届国际劳动统计学家会议的建议,工业事故的事故率在数值上等于在统计期限内,事故总数乘上1000000除以同期内全体在册员工的实际工时数。
2、这里的实际工时数是全体员工的工时数减去因事故造成的损失工时数,单位为小时。若得不到实际工时数,工业事故发生率在数值上等于统计期限内事故总数(乘以1000)除以同期内事故的暴露人数。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事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