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本壮名,“田七”乃壮药
——考证其作为“民族药”之源流并与崔秀明博士商榷
【摘 要】本文从崔秀明编著《印象三七》中两处“错误”硬伤举例说明开篇,以明代的文学著作《金瓶梅》和“医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明确记载:三七产于“广西南丹诸州番峒深山中”。尤其早在北宋皇佑四年间,公元1052年,广西壮族英雄侬智高领导的大规模农民起义和明代嘉庆三十三年(1554年),壮族土司瓦氏夫人抗倭使用三七的记载入手,辅以民族语言学的考证。最后得出结论:三七乃壮语音译的简称和具有千年历史壮药的科学论断。
引 语
长期以来,“三七”作为民族药材,一直是壮药中的名贵珍品。但近年来,随着三七的药用价值被进一步认识,关于三七的民族属性,也开始发生争议。云南的药学书籍,开宗明义说,三七是彝族药。而文山州的药学专著,又说是苗药。
尤其是以崔秀明编著的《印象三七》为甚。之所以会出现这些失误,乃作者不懂民族语言、民族文化、民族习俗之所至。事实上,要辩证三七的药名,离开壮学文化,离开壮族语言,离开壮族风俗,谁也解释不清楚。毕竟,“读懂三七,也就读懂了三分壮学。”
由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三七研究院原院长、研究员,崔秀明等三位博士联合编撰著作的《印象三七》,是一本最新研究三七的药用专著。该书中的民族文化,三七历史梳理厘清,缺乏历史文献支持。尤其是主观武断,轻易结论,草率下笔,将拥有1000多年文字记载的壮药三七,推翻为“苗药”、“苗语”,以孤本孤证和一家之说,取替浩如烟海、汗牛充栋的历史文化典籍史料关于壮药三七的记载。
故本文有必要拨乱反正,正本清源,与崔秀明商榷并考证“壮药三七”民族药之族属与源流,恢复历史的本来面目,为“壮药三七”的传统地位与命名正名。
一、 崔秀明编著《印象三七》中两处“错误”硬伤举例
(一)“三七”的名称是由“苗语”翻译而来。三七原本是苗药,首先由苗族发掘和应用。(见云南科技出版社2009年9月昆明第一版崔秀明等3人编著《印象三七》第20页。)
(二)苗族群众中流传着的有关三七的传说最多。苗族人民对生长于茂密森林中的三七的发现、入药、引种,栽培等方面的认识和使用都最早。(出处同上,见第12页至13页)
二、“三七”非“壮语”、“壮药”谬误之批判
关于文山三七,旧称“开化三七”,始于明清之际。早在北宋皇佑四年间,公元1052年,广西壮族英雄侬智高领导的大规模农民起义,就有壮族民间传说故事流传。侬军大量随身携带田七(即三七)为“止血药”,几乎是人手半斤。由此可见,田七的药用历史,可追溯到一千多年前。因为,成千上万的起义军的用药,其用量达千公斤以上,绝非野生三七能满足供应,只有人工栽培方可让8000名起义将士有“金疮圣药”可携带。
由此观之,历经唐、宋、元三个历史朝代之后,明、清之际才迁徙云南开化地区(文山)的苗族同胞,已经晚于壮族人进入三七主产地、原产地,将近500年。而且古越人的分布线,与三七的分布线,其经纬度一直是重叠交织的。所以,生下地来的骆越先民,最早发现、引种、驯化、栽培、药用、传播了田七(又名三七)这棵“南国神草”、“壮乡仙药”。
壮族关于三七的传说,丰富多彩,数量最早最多。壮族民间故事《三七姑娘》的传说,砚山壮族《金凤传七》的传说,不仅将三七和人参关系讲清楚,还歌颂“三七姑娘”治病救人、舍身为民”的高尚精神,值得人们敬仰。
崔秀明在《印象三七》一书中所引例证,仅有最早研究三七种植和病虫害防治的文山州农科所专家董弗兆的一家之言,只是孤证,缺乏引经据典的史料证实,故不足为信。同时,贵州出版社的苗药中,均并不见三七入书。相反,包括广西壮族自治区出版的《中国壮药学》等在内,几乎所有壮医壮药的书籍,都有壮药三七的记载,卷卷有三七之名,最能够说明问题。
崔秀明在《印象三七》一书中错误的认为:“三七”之名,系由苗语“猜”翻译而来,更是大错特错。苗语称“三七”为“猜”, “猜” 与“三七”,读音相去十万八千里,风马牛不相及。“三七”乃汉字汉音也。而“三七”,则是医家惯例,选用谐音相近,笔画简单的汉字“三七”,取代原名“参柒”。
时至今日,三七的主产地、原产地,土著民最多的少数民族是壮族,全州七县一市均有分布,云南全省壮族达123万之众(2012年统计数据)。同时,壮族对“三七”有本民族的称谓,而且至少三种。不仅有“三七”,“野生三七”,还有“药用三七”,“人工栽培三七”的分类、区别和不同称谓,反映出壮族人民对三七的认识年代久远,以及最早发现三七的疗伤、止血的药用功能。
明代的文学著作《金瓶梅》中明确记载,三七源于句町古国故地,今日壮族最多的广南县。至今广南壮族神山“波吉金”——九龙山,仍然有野生三七幸存。明代伟大的药物学家、“医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首次明确记载:三七产于“广西南丹诸州番峒深山中”。该书始见于明朝万历年间,公元1587年。三七见于药书,迄今已有427年的历史。
文山地区地处边疆,文化落后,加上封建统治者长期推行“愚民”政策,实行民族歧视和民族不平等的阶级压迫,文字资料,少得可怜。文山地区的地方史志,直到清朝的康熙和乾隆年间才有,之前则是无志可稽,无书可考。
据笔者查阅,只有《开化府志》,《广南府志》“物产”项里记载过“三七”两字。其余三七的种植、栽培、产量、分布、销售、药用等等,一切均无。不过,壮族民间一直口耳相传关于三七美丽动人的传说与史话。三七的取名人,定名人是居住在当地的原住民——壮族同胞无疑。
考证三七之名的由来,应当以严谨的科学态度,追根索源,探究本意。但是,文山州作为清代开化府、广南府辖地,没有史志书籍记载,并不等于“壮人不存在,三七不存在”。如此说来,那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
作为第三纪古热带的残留植物——三七,幸存于岭南滇桂之壮族聚居地区的大自然的避难所中。这种名贵中草药,作为“止血药”,“当是壮族先民首先发现,并从野生引种成功。”(见《中国壮药学》广西民族出版社2005年5月南宁第一版)
文山,旧称开化,最早属牂牁国、句町国、古滇国的边疆地区。“三七的故乡”是开化府、广南府。文山州历史上三七的主产地、原产地和起源中心,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三七之都”和“三七之乡”,更是三七的著名“道地产区”。文山三七是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和“文山三七”地理证明商标获得国家批准,文山三七基地在中国第一批通过国家GAP标准化认证,有机三七种植基地,还通过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组织的认证。
近年的考古发现和历史研究证明,牂牁国、句町国、古滇国、开化府、广南府,其主体民族和原住民、乃为古越民族中的骆越人——即今天的壮族、傣族、侗族、水族等之先民。而三七,是“壮族先民,首先使用的药物”。(见广西人民出版社《壮族科学技术史》2001年3月南宁第一版)
因此,三七为壮药,是壮族先民最先发现,首先使用,并从野生引种,人工栽培成功之说,不可动摇,千万不可轻易否定。否则就会牵强附会,以讹传讹,谬种流传,误人子弟,滑天下之大稽,让专家贻笑大方。
三、 田七又名三七,证明三七最早与广西壮族有关
田七,乃广西壮人,商人之称谓。三七,乃云南文山壮人,商人之称谓,还有滇七一说。不论“田七”、“滇七”、“三七”,都是说“五加科,人参属”之“名贵中药”——三七。时至今日,中国大陆两广一带及香港、澳门特区,甚至日本和其它东南亚国家,都习惯把“三七”叫“田七”。
其实,三七是正名 ,田七、滇七、金不换、参柒、血参等则是又名、别名。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已经把三七的名称、产地说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只不过是因为:三七的生产条件要求冬暖夏凉,无严寒酷暑,半光半阴,潮湿的特定环境中,即低纬度、高海拔区域。由于三七对环境条件的特殊要求,三七的分布范围及其狭小,即北纬22°40′至24°28′和东经103°35′至106°11′之间。因此界定三七只能生长在云南文山壮族苗族州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靖西县等狭小的壮族分布集中的狭小地理范围内。
另外,广西的田州府、那坡县(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田阳县,与文山州接壤毗邻),曾是历史上的三七的传统商品集散地。由于该地出售的三七,就称为“田七”,意思就是“田州州府一带出售三七”,故“田七”这一名称一直流传至今。
从清代开始,三七的商品集散地集中到主产区、原产地——云南的开化府(今文山州),商品名称为“开化三七”。后简称“三七”。(见崔秀明等编著《印象三七》云南科技出版社2009年9月昆明第一版)
四、从三七得名,看田七乃广西壮乡之通称
(一)、关于“三七”的得名。
“三七”得名之由,最早以文字记载下来的是明朝张四维《医门秘旨》:“七叶三枝,故此为名。”
清朝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的《广西通志》云:“三七……其茎七叶三根故名。”《本草纲目拾遗》引《宦游笔记》云:“……每茎上生七叶,下生三根,故名三七。”
在古人的描述中,“叶”与现代植物学上的概念有较大差异。其未区分单叶和复叶,“七叶”指的是7张小叶片,其植株的叶为掌状复叶,多为3枚,轮生于茎端。每张掌状复叶上的小叶少则3片多则7片是其特征,因而名为“三七”。由此可见,“三七”的得名是以其叶的普遍生态特征而言。正如清代名医唐容川所言:“三七之叶,非三即七。”
(二)、“参三七”“山漆”和“田七”之得名。
1、“参三七”。
此乃因为“人参补气第一,三七补血第一,味同而功亦等。故人并称‘人参三七’,为药品中之最珍贵者。”(见【清】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人民卫生出版社1963年版。)
2、“山漆”。
“山漆”得名,是因其“能合金疮,如漆粘物也”。故名符其名。(见【明】李时珍《本草纲目》(校点本)上册,人民卫生出版社1982年版。)
3、“田七”。
“田七”的命名,与地名有关。田,指广西的田州,它“领县而已州治,山平地旷如田然,故以田名。”(见【明]】广西通志》卷三。)
据考证,田州既是三七的产地,又是三七的集散地,故三七又名“田七”。
(三)、三七有文字记载的时间考证
大多数观点认为三七始载于《本草纲目》,刊行时间为明万历二十四年,即公元1596年。其实,之前,三七的名称已散见于祖国医学书籍中。
《跌损妙方》,明代异远真人编著,成书于1523年。书中以“参三七”为名,书中的“全身门、金疮门”,门门都用“参三七”。六门中,共用方133条,有参三七的方有40条,多以参三七为主配伍活血祛瘀、止血、理气产品,有的方中用三七量多达一两。
成书于公元1566年的《明代彝医书》亦有记载:“刀伤而血流不止,三七煎服或研粉撒伤口。”明万历四年,公元1576年的《医门秘旨?药性拾遗》,对三七的产地,性味、功效,应用都作出详细的记载:“三七草,其本出广西,七叶三枝,故此为名。其根类香白芷,味甘气辛,温性微凉,阳中滋阴,散血凉血,治金疮刀斧伤立效。又治吐血崩之疾。边上将官宝之为珍。如有伤处,口嚼吞水渣敷患处即安,血证之奇药也。”
(四)、三七的古代产地及集散地
田七,为三七的名称之一。在广西有悠久的历史,是广西人对三七的习惯称谓。广西田州,据《广西通志》载:“古百粤之地,汉属交趾。”今属百色,治所在今田东。之所以用“田”来命名,是因为其地既是三七的产地又是三七的集散地。
1、田七。田七一名,据《中药大辞典》载,最早见于肖步丹《岭南采药录》,其实不然。早在清光绪七年(公元1881年)修《百色厅志》就载有:“惟三七一种,世俗名为田七。”
广西为三七的产地,最早记载三七产地的是【明】张四维的《医门秘旨》:“三七草,其本出广西。”
明代药物学家李时珍《本草纲目》开宗明义指出,三七“生于广西南丹诸州番峒深山中。”
南丹州,清为南丹土州,隶属庆远府。番是对外国或外族的称谓;峒,是旧时对南方少数民族百越聚居地的泛称。如元朝陈孚《思明诗》:“手捧槟榔染蛤灰,峒中妇女趁圩来。”
在广西,峒又是旧时行政区划,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峒。最早记载田州产地的明万历二十五年,公元1597年修《广西通志》:“三七,南丹,田州出,而田州尤妙。”
清雍正十一年,公元1733年修《广西通志》,指出:“三七”,“南丹那地并各土司俱出。”“山羊,南丹那地土州出,以常食三七叶,取其血更佳。”
清中期著名的史学家、文学家赵翼,乾隆三十一年,公元1766年冬,任广西镇安府知府。著《檐曝杂记》,载田七在当时的栽培情况:“有草名三七,有人采其子,种于天保之陇峒、暮峒、亦伐木蔽之,不使见天日,以之治血亦有效,非陇、暮二峒不能种也。”天德县,今广西德保县也。
清代1897年修《归顺直隶州志》载:“三七,前以田州产者为最良,今苗裔尽迁于州属之荣劳、南坡一带地方矣。”荣劳,即今之靖西县荣劳乡,光绪年间称“荣劳团”。南坡,即今之靖西县南坡乡,光绪年间称“南坡团”。“江西湖广湖南皆用之,滇志土富州产三七,土司利之,亦勤培植。”
随着人工栽培范围的不断扩大和人们对田七功效应用认识的不断深入,田七逐渐成为广西的“道地药材”。清朝于1800年左右将其列入“国朝贡品”。(见《广西通志》)《百色厅志》载:“惟三七一种,今岁进贡品。案:例进大三七,五斤十两八钱;次三七,二斤。配杂木小盒九个,套箱一个,外箱一个,夹板一副,连包钉铜环、裱黄陵,加铜锁棕包并使费,一切工需银一百八十一两六分,外加运脚费用,合银二百两。”
靖西、德保在新中国建立前,只有零星栽培,面积不多,产量甚少,种田七农民苦不堪言。正如民谚所云:“田七名贵不易栽,穷人愁眉担重债。租地种七求活路,不如磨刀砍山柴。”
2、田州为三七聚散地
田州作为贸易中心,历史悠久。宋代属邕州横山寨。横山寨“博易所”(互市点、交易场)就在今百色地区田东县内。周去非《岭外代答》记载:“麝香、胡羊、长鸣鸡、披毡云南刀及诸药物。”是当时交易的货物。
云南和广西互为邻居,自古就互通有无。《岭外代答》:“中国通道南蛮,必由邕州横山寨。《徐霞客游记》中也载有云南抵广西的三条古道。故云南产三七经田州集散地是客观事实。
公元1881年《百色厅志》载:“厅属物产,与旧日田州同,若城厢外,市肆喧闹,舟载马驮,百货运集,类皆来自东粤、以及滇黔、非土产也。”
清朝中期,广西三七产销量较大,不仅供应本地而且外运:“粤西土产,以药料为大宗。浔桂田三七,其最著也……大舟捆载,有同柴薪,分向广东、湖南两路而去。”至今,百色之田州镇,那坡镇仍为三七的集散地。
(徐冬英编著《三七的药学与临床研究》中国中医药出版社 2008年5月北京第一版第1至10页。)
五、三七在壮药的文献记载和民俗历史依据
(一)野生“清秀”(三七)者,壮人神山 “波吉金”上,世代传承祭祀并顶礼膜拜的“人间仙草”、“南国人参”也。
1、三七称谓源于公元1052年宋朝的壮族英雄侬智高起义
此说是见诸文字,壮药三七的最早历史记载。据董弗兆编著《云南三七》一书记载:居住在文山地区的壮族群众对三七的认识亦比较早。(云南科技出版社1998年1月昆明第一版)
壮语侬支系普遍称“三七”为“箐秀”。作为药用时,则称之为“芽箐秀”。至今,壮族民族语称“家种三七”为“达姆箐秀”,“野生三七”则为“野箐秀”。“箐秀”,意译为“干姜状药物”。
我们在考证中,许多壮族同胞说:“这是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叫法,听说是在侬智高(壮族英雄,公元1052年起义)时代就是这样喊了。”由此可见,壮族同胞早在900多年前,就知道三七的块根与姜形状相似,并可入药。(见该书第15页)
2、三七的药用源于侬智高起义时大规模治疗刀伤
此说与上述说法,相互印证,并有书证。据壮学专家王明富《那文化——云南壮族稻作文化田野调查》(云南民族出版社2008年8月昆明第一版)
壮族地区,药材资源十分丰富。以“壮药“清秀”最为名贵。壮语称“三七”为“清秀”,“清”意为“姜”类;“秀”为“皱”,因块根表皮起“皱”而命名。壮族先民把“清秀”看作“块根表皮起皱的姜料”药材。 壮族是文山州境的最古老的土著民族,根据侬智高故事讲,早在北宋年间,侬智高部队打仗时,已经使用“清秀”(三七)来治疗刀伤了。
至今,壮族人民仍把生长有野生“清秀”的广南九龙山,被封为“波吉金”神山上的“人间仙草”、“南国人参”,世代传承祭祀、顶礼膜拜并敬若神明般,加以神圣化,进行保护。(见该书第230页)
无独有偶,2011年4月,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句町美食》第174页载:名贵药材三七的原生地是广南。传说宋代(壮族英雄)侬智高的军队在广南就用三七治疗刀枪伤员。
3、从民族语言的角度考证“三七”药名
据文山县一中的资深高中语文教师陈寿先生研究,“三七”药名与“山芪”、“山漆”的属性风马牛不相及。“三七”是山芪”、“山漆”的同音异写,此说难以成立。
三七,从历史的角度看,当然主要是壮民族药,这也是毫无疑义的。“三七”本应是壮语,书写“三七”是汉语译音字。壮语本义是什么呢?文山壮族侬人话“三七”发音,近似汉语的“倾秀”。最后,象“三七”简称“七”一样,“倾秀”简称“倾”, “倾”与“七”读音相同,就形成了现今“三七”的代称,约定俗成。
“三”是什么?“三”是“参”字的简化字。“人参三七”就是壮语“参七”(三七的汉语意译,准确的译名应该是“人参七”,这个“参”与“叁”是通假字。)
从语法上讲,可以说“参七”就是“七参”。所以日本人译为“三七人参”,就是汉语所谓“倒置句式”,符合壮语的“定语后置”特点。
“三七”在广西称为“田七”,也属于汉语“古今音变”。“参”与“田”,汉代以前读音是相近的。清代语言学家钱大昕说:“古无舌头上之分”,即“古无舌上音”之说。“三七”读如“田七”实际上就属于上属形式的音变。特别是“印度”,唐以前就译作“身毒”或“天竺”。因此,“三七”“田七”属一分为二的“古今变音”问题,同样成立。
由此,我们可以推知,“三七”作为药物至少在唐朝以前,就为人们广泛使用。明人李时珍把它编入药典,而使其登上大雅之堂。(见文山县政协文史资料《钟秀文山》第三集,陈寿著《“三七”药名辩证》一文,出自该书第160至163页)
(二)、三七乃壮医“掌雅”医药文化中的璀璨明珠
1、历代壮药史料中关于三七的记载:
(1)三七为著名壮药,李时珍《本草纲目》明确指出,“三七”生于广西南丹诸州番峒深山中。
(2)三七,南丹、田州出,而田州尤妙。(见明代,清代广西地产药材)
(3)三七,南丹那地各土司俱出。(金志)
(4)三七,恭城出,其茎七叶三,故名。以末掺猪血中化为水者真。(金志)
(5)田七,老(那)坡、保宁等乡出产,为妇科最佳药品,畅销于广东各外省。
(6)三七,南丹那地永顺三土司有,茎七叶三故名。
以上诸说均见于(《历代壮族医药史料荟萃》一书,王柏灿主编,广西民族出版社2003年11月南宁第一版。)
(7)、三七,是壮族先民首先发现使用的一种名贵药物。
明代叶权(1522年至1578年)在《贤博编》中载:“广西东兰、那地(南丹)、南丹三州蛮峒中山谷之间,出一种金疮药,名‘三七’”。(见《壮族科学技术史》第376页)
2、三七的人工栽培文字记载,始于明代。
最早的资料记载,三七出于南丹、东兰、那地等州。
明代嘉庆三十三年(1554年),壮族土司瓦氏夫人率领的抗倭部队5000人,按每人自带三七半斤(0.25千克)计算,这支抗倭队伍就带有三七1250千克。如果没有人工栽培,就没有如此大的产量。(见《壮族科学技术史》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年3月南宁第一版)
3、文学作品《金瓶梅》有壮乡“广南三七”最早的记载。
因广南种植三七历史久远,三七具有消肿、止血、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等作用。在成书于明朝万历丁巳年(1617年)的名著、据明朝兰陵笑笑生所著的言情小说、被誉为“四大奇书”之一的《金瓶梅》第四册第六十二回记述广南镇守【广南当指广南府(辖境为云南广南、富宁及广西邻近的县),《明史·职官》中有镇守太监一职,故《金瓶梅》中的过世公公花太监当为广南府镇守太监】,将“广南三七”带回江浙治病时说:“李瓶儿血崩不止,生命垂危。其前夫之弟花子油来看望,问西门庆‘俺过世公公老爷,广南镇守带来的那三七药曾吃不曾?不拘妇女甚崩漏之疾,用酒调五分沫儿,吃下去即止,大姐她手里收下此药何不服之?’西门庆道‘吃过了……’”。这是公元397年前《金瓶梅》生动真实、详细而精彩地记述“广南三七”药用价值,也是“广南三七”见于文学的最早记载。广南民间自古将三七作药用和保健品,并将其与鸡同蒸、煲汤食用,成为“有病治病,无病健身”的悠久美食。
由此可见,文山的“三七”最早源于壮乡广南,是出现在文学作品中,《金瓶梅》第六十二回记载。《金瓶梅》真实、详细地记述了“广南三七”的药用功效,可见“广南三七”药用最早的文字记载。《金瓶梅》成书近400年,那么广南药用三七的历史也不会短于四、五百年了。
4、壮乡“圩镇药市”中,“三七”是“食药两用”滋补之物。
壮族地区的民间端午药市是壮族民俗风情中的一道特色风景,“鲜三七”、“干三七”是“食药两用”的滋补之物,至今已有几千年的历史。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靖西县和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砚山县“药市”的规模,是壮族药市中最大的。(见曾育麟编著《滇人天衍——云南民族医药》一书。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12月昆明第一版)
在“药市”中,壮族的男男女女,妇孺老少,争相逛市,卖药买药,相互交流“掌雅”(壮语:壮医药之意。)医药文化之经验,购买、食用“箐秀”(壮语)三七一是婚宴上少不了一碗三七根炖鸡;二是喜得贵子的满月宴上,也同样少不了一碗三七根炖鸡。
5、文山州生产三七(壮语:“菁秀”)的历史悠久,据有关文献记载已经不下1000年。
(1)、文山州是三七的故乡。壮族,世世代代把三七叫“菁秀”。文山州栽培三七的历史悠久。清康熙、乾隆年间始修的《广南府志》和《开化府志》,就有了三七的记载:“开化三七,在市出售,畅销全国。”一直列为田赋产物药属第二位,立为数朝的珍稀贡品。明朝嘉靖年间的古代著名小说《金瓶梅》第六十二回中提到了三七,并详细记载了三七的产地、用途、用法、用量和药效。说明文山三七在450年前就已畅销全国,栽培历史至少在500年以上。至于“菁秀”的说法,则近千年了。——摘自(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王明富、高先觉、刘德荣编著2000年版《新编文山风物志》)
(2)、三七是名贵药材,《本草纲目》称其可以治“一切血症”,因此誉为“金不换”,是中国医药宝库中的一颗明珠和民族医药史上的一块瑰宝。全世界98%的三七产量在文山,质量最好的也在文山。外界称:“文山三七,天下第一”。文山8县都产三七,其中文山县、砚山县还被命名为“中国三七之乡”。文山州生产三七的历史悠久,据有关文献记载已经不下千年。——摘自(云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张邦兴主编2012年版《当代云南壮族简史》)
众所周知:壮族地区,山多林密,百草丛生,药材资源十分丰富,故一直有“屁股一坐,就会压着三棵药”之说。每年五月初五,壮乡各村寨的乡民都去赶药市,或将自采的各自药材运输到圩镇药市出售,或去买药、看药、闻药。
壮乡民俗认为:“五月初五”的草药,根肥叶茂,药力宏大,疗效很好。这天去“圩镇药市”,饱吸“百草之气”,就可以预防疾病的发生,一年之中就少生病或不生病,久而久之,赶圩镇药市形成了“壮乡民俗”。
每到五月初五端午节前后,即使无药出售的壮民,都会扶老携幼地赶往药市去吸百药之气。这种群防群治的良好风俗,至今仍在壮乡保留。
结 语
岭南滇桂地区,自古是古越僚族骆越人的故乡,壮族是最古老的土著民族。考证壮医药,必须从壮医壮药的分布区域来综合分析,否则就会不能自圆其说,就会漏洞百出,成为空中楼阁,舍本求末。甚至主观武断,缘木求鱼。
本文通过旁征博引,以大量的文献史料引经据典地证明,三七是壮医“掌雅”医药文化中的一颗璀璨明珠。壮药之最名贵者。壮族是三七的最早发现者,并从野生引种成功者。铁证如山的事实,再次说明,三七是壮族先民首先使用的药物。至今壮乡的神山“波吉金”,“万山之宗”的九龙山上,仍有野生的“箐秀”(壮语)生长。
从现有的文献资料来看,中越边境地区最早出现的民族是壮族,其祖先可追溯到古代百越。一般认为,壮族、彝族到此最早,而苗族、瑶族、蒙古族、回族、汉族等则晚些。苗族则是唐初才开始迁入文山境内,大量的迁入,是在明清时期。相反,春秋战国时期,今文山境内就已居住着百越族群的句町、进桑部落。因而,一般把壮族看着是当地的土著民族。(见《中越壮侬岱泰族群文化比较研究》第15页)
张声震主编《壮族通史》在记载唐代壮医壮药时,明确指出“壮族先民很早就用田七(三七)治疗一切血症。”(第568页)
君不见,“云南白药甲天下,文山三七数第一”(龙符语)。壮族是文山州境内最古老的土著民族,其发布的纬度与三七的起源地、原产地、主产地重叠且相互交织。故,“三七”之“七”是壮语“箐秀”之“箐”之音变。三七是壮药,无可辩驳,毫无争议。既名符其实,又名至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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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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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吕余生等著《中越壮侬岱泰族群文化比较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12月第一版第15页
14、张声震主编《壮族通史》1997年6月北京第一版第56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