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七原始产地,丹东 浦石河
发布时间:2022-10-19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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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丹东浦石河2,三七产地在哪里最好三七什么地方最好3,三七原产地是4,过春节了该给父母送点甚麽礼物5,三七产地6,芦荟茶是不是苦的7,果壳上有多少人是真正做过转基因研究的8,摄圣女果是转基因食品吗9,申报新药单个杂质必须控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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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丹东 浦石河
位于凤城市赛马镇,距丹东市区160公里,距凤城96.5公里,丹东、凤城有班车直达。 凤城市第一高峰海拔1208米的和尚帽子山就位于公园内,园内石怪水清,瀑布较多,是凤城市唯一保存下来的原始森林所在地,森林面积3300多公顷,林木蓄积量2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蒲石河森林公园是东北“三宝”——人参、貂皮、乌拉草的产地和许多珍稀生物的故乡,公园内有兽类37种,鸟类96种,蝶类184种。蝶类品种之多、数量之大,仅次于云南的蝴蝶泉。1983年蒲石河森林公园被丹东市政府批准为市级风景区,1999年被辽宁省政府批准为省级森林公园。从丹东客运站做直达蒲石河的长途客车就可以· 每天只有一趟直达到蒲石河的 每天中去11点20在客运站发车··
2,三七产地在哪里最好 三七什么地方最好
1、目前我国三七的主要产地集中在云南,广西,贵州,四川等省,其中以云南文山三七最为有名,质量最好。云南文山是中国三七的主产地和原产地,质量与产量均居全国之首,是受国家保护的“稀有品牌”。这是文山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和光、热、水、土、气等条件所决定的。因三七的贵重和独特的功效促使三七由野生变人工种植比其他中药材要早,清代乾隆年间《开化府志》中有,开化三七在市场出售畅销全国的记载。 2、目前公认的文山三七种植历史不少于400年,全国95%以上的三七产在文山,被国家命名为三七之乡。云南文山主产地:文山、砚山、马关、广南、西畴、麻栗坡、富宁和丘北。因为三七对土质要求高,一般种一次2-3年,收获后这片地要7、8年后才能第二次种植,所以,种值的地方不断扩展,到周边的丘北、麻栗坡、西畴整个文山州境内,又到红河州屏边县、蒙自,现在因为气候的原因,许多地方气候与文山相似,在昆明寻甸、保山腾冲都有种植的,但都称文山三七。

3,三七原产地是

4,过春节了该给父母送点甚麽礼物
其实父母方面你们买什么礼物他们都开心 最重要就是一家人开开心心 团团圆圆在一起送紅酒吧
原装酒一定有原始外文标签,它们的位置和字母大小都有严格规定。一般标签上注明有产地、葡萄品种、年份、装瓶地和分级,只有商标上标明了产地和年份的酒才有可能是好酒;看酒瓶背面标签上的国际条形码,如果以30到37的号段打头,则是法国原装酒,如以690到692的号段打头且写明是法国进口,则是国内灌装酒;打开酒瓶,看木头酒塞上的文字是否与酒瓶标签上的文字一样,在法国,酒瓶与酒塞都是专用的。如果在标签上发现了A.O.C.,这三个字母就已经保证它是最好的产地和最真实的原料。其实送什么都好啦、、都是咱们子女的一片心意啊、父母真的不会计较我们送了些什么、让父母知道、我们是爱他们的、就好了啊、、呵呵小心广告
送什么都好,送什么他们都高兴
常回家看看也好,常打打电话也好
反正一家人融融恰恰,就是最好的了
5,三七产地
三七的主要产地位于云南文山州各县,文山县、砚山县、马关、西畴、广南、麻栗坡、富宁、邱北等,广西田阳、靖西、田东以及德保等地皆有种植。三七,又称文山三七、文州三七,是五加科人参属多年生直立草本植物,高可达60厘米。 一、三七产地 1、三七主要产在中国云南东南部(文山、西畴、砚山),以及砚山县、文山县、西畴、马关、麻栗坡、广南、富宁、邱北等,广西田阳、田东、靖西以及德保等地皆有种植。生于海拔1200-1800米地带。 2、三七,又称文山三七、文州三七,是五加科人参属多年生直立草本植物,高可达60厘米,茎暗绿色,指状复叶,轮生茎顶,主根肉质,呈纺锤形,叶柄具条纹,叶片膜质,伞形花序单生于茎顶,有花100朵左右,苞片多数簇生于花梗基部,总花梗有条纹,卵状披针形,花萼杯形,稍扁,花丝与花瓣等长,花梗纤细,小苞片多数,花小,淡黄绿色,子房下位,果扁球状肾形,种子白色,三角状卵形,以其根部入药,其性温,味辛。 二、三七的形态特征 1、多年生直立草本高20-60厘米,主根肉质,1条至多条,呈纺锤形,托叶多数,簇生,线形,长不足2毫米,指状复叶3-6个轮生茎顶,叶柄长5-11.5厘米,具条纹,光滑无毛。小叶柄两侧长0.2-1.2厘米,中央长1.2-3.5厘米,无毛,叶片膜质,两侧叶片最小,椭圆形至圆状长卵形,长3.5-7厘米,宽1.3-3厘米,中央的最大,长椭圆形至倒卵状长椭圆形,长7-13厘米,宽2-5厘米。两侧叶片是先端渐尖至长渐尖,边缘具重细锯齿,基部偏斜,齿尖具短尖头,齿间有1刚毛,主脉与侧脉在两面凸起,两面沿脉疏被刚毛,网脉不显,中央的是先端渐尖至长渐尖,基部阔楔形至圆形。 2、伞形花序单生于茎顶,总花梗长7-25厘米,有花80-100朵或更多,有条纹,无毛或疏被短柔毛。苞片是卵状披针形,多数簇生于花梗基部,花梗长1-2厘米,纤细,微被短柔毛,花小,淡黄绿色小苞片多数,狭披针形或线形。花萼杯形,稍扁,边缘有小齿5,齿三角形,果扁球状肾形,径约1厘米,成熟后为鲜红色,内有种子2粒,种子为白色,三角状卵形,微具三稜。花期7-8月,果期8-10月。
6,芦荟茶是不是苦的
其实戒烟还是看意志,只要下定决心,就可以戒掉. 1、烟前三天是克服生理上的要求,如果不抽,会觉得少做了一件事。忍住。。。 2、三天以后的几天,我想在三天到七天之间吧,会一些精神的抽烟的要求。有时会想:我为什么不抽烟?抽一根又怎么了?我为什么这个委屈自已?人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很奇怪吧,呵呵,事实如此,也许我抽烟的时间太久了,所以有这种精神上的想法吧。在此期间,找一些有意义的活动参加,看到别人抽烟时,就想着他们烟从他们的嘴里/鼻子里进入肺。。。好恶心的想,就不会太难过了。 3、七天以后基本是维持期,生理和精神上都不是特别难过了,但偶尔还会想起,那曾经的神仙般的日子,只要时时抵挡住诱或即可。 4、强列建议你到百度“戒烟吧”开贴做为精神的支持 关于戒烟的好处,以下是我的亲身经历: 1、口气清新了,再去洗个牙,所以牙也白了很多。亲爱的口腔很健康了! 2、以前外出,要带手机、钱包、还要带香烟加火机,东西太多,现在只要带手机和钱包,兜里轻松很多,方便了很多,呵呵 3、浑身上下没烟味了,以前我经常在家里书房抽烟,书房里有一股烟味,现在也没有了,实在太好了! 4、很重要的一点,现在早晨洗脸刷牙的时候,还是要咳嗽一下,但是已经没有很多的黑痰了,清爽了很多,每到清晨,就为自已的成效而高兴! 5、省了好多钱哦 祝你戒烟成功朋友,我们在百度"戒烟吧"见!芦荟茶据称地球上约有3000种芦荟,但能够食用的不超过6种。在可食用的芦荟中,库拉索芦荟较为常见。芦荟是居家室内植物的首选,可吸收超过90%的废气,是空气的清道夫。芦荟成分极其复杂,富含有效物质普遍高于其他植物,而且现代科学已证明,芦荟所含的化学成分有几百种已知的和未知物质,其中已研究清楚并被应用的化学成分已有近100余种。在化学组成中含量最大的有效成分是芦荟宁、芦荟大黄素、芦荟苦素、芦荟多糖、芦荟皂甙,同时也有多种氨基酸、有机酸、纤维素、活性物质、酵素物质、微量元素等。用芦荟泡水当茶喝,即为芦荟茶。花 名: 芦荟 学 名: Aloebaradersis 英 文 名: Aloe 科 名: 芦荟属于百合科芦荟属 摘取部位: 叶片 产 地: 芦荟多产于云南,海南等地 【药性】苦,寒。归肝、胃、大肠经。 【功效】泻下通便,清肝,杀虫。已发现营养素(多糖和氨基酸)70种、有机酸20多种、矿物质20多种、烷烃类30多种、酶10多种等。除此之外,芦荟鲜叶中水的含量占芦荟鲜叶重量的99%-99.5%。这种水是原始的天然生物水,它在美容、保健、医疗等方面有重要作用;芦荟是女性熟悉的美容圣品,富含植物美白浓缩精华。也有减肥的功效。芦荟花茶具有芦荟的一般功能,对咳嗽、便秘效果显着。好烟如命的倩女俊男们,为了健康可在嘴馋时饮用最好的替代品:芦荟茶。芦荟茶不仅有助于戒烟,而且促进排便及新陈代谢。能排除体内毒素,调节内分泌,中和黑色素,提高胶原蛋白的合成机能;芦荟中所含的苹果酸、酒石酸及维生素B1、B2、B16,是使皮肤发光的主要原因;芦荟是天然的保湿剂和收敛剂,可以使皮肤保持湿润和弹性,有防止紫外线的作用。可以将溃疡的胃表面覆盖,保护胃粘膜不受胃酸刺激,然后对细胞产生赋活作用,使溃疡部分周围从里面长出新的组织,可作为最好的缓泻剂而受到人们的称许,可以说芦荟是治疗便秘的特效药。芦荟因可以通过扩张毛细血管,促进血液循环来提高心脏的机能。所含大量多糖体,可以去掉胆固醇,把硬化了的血管软化。其次,芦荟的缓泻、利尿作用可以提高人体的排泄功能,是治愈高血压不可缺少的要素。另外,对于正在服用降压药物的患者,芦荟可以通过缓泻、利尿作用来消除药物副作用对人体的危害,芦荟具有防止便秘、增强胃肠功能、促进血液循环和新陈代谢、消除多余脂肪等作用,这对降低血糖值具有很大的帮助。抗滤过性病原体,免疫刺激剂作用,消炎作用,促进伤口愈合。增强噬菌、解毒及清洁功能,提高免疫力并具有很强的抑制或破坏异常细胞生长的作用,从而起到抗肿瘤作用。 为百合科植物库拉索芦荟Aloe barbadensis Miller.及好望角芦荟A.ferox Miller.的液质经浓缩的干燥物。前者主产于非洲北部及南美洲的西印度群岛,我国云南、广东、广西等地有栽培,药材称老芦荟,质量较好。后者主产于非洲南部地区,药材称新芦荟。全年可采,割取植物的叶片,收集流出的液质,置锅内熬成稠膏,倾入容器,冷却凝固,即得。
7,果壳上有多少人是真正做过转基因研究的
若你指的是市面上那种小番茄,放心,不是转基因品种。该品种原产地是南美洲。其实,转基因食品没有那些谣言传说的那么可怕。在此,顺便转帖一篇摘自果壳网的文章供你参考:圣女果是转基因蔬菜?曾几何时,我们都希望买到的西红柿越大越好,至到有一天市场上出现了一种带着“反潮流精神”的小个头的番茄-圣女果,虽然只有鸽子蛋大小,但是凭借香浓、味甜、多汁的风味抓住了消费者的嘴和胃。不过,有谣言说:这种小番茄是转基因产品,吃多了有致癌风险。可事实真的如此吗?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得从番茄的家史说起。番茄的家史番茄名字中的一个“茄”字确实贴切,它跟茄子是一家,同属茄科植物。番茄的老家远在南美洲的安第斯山脉。大约在公元前500年,野生的樱桃番茄(分布于南美洲8种野生番茄之一)被当时的中南美洲统治者——阿兹特克人收进了自家菜园,果如其名,这些番茄有着同樱桃比肩的苗条身材。在16世纪初,欧洲人刚刚踏上南美大陆上的时候,就对这些长着漂亮的果实的植物产生了浓厚兴趣,并且将它们搬回了欧洲大陆。只不过,这些番茄被送进了花圃而不是菜园。据说这个“错误”的放置,是因为一本植物书上的一条错误的记载,番茄被打上了有毒品的标签,并且被命名为“狼桃”(wolf peach)以示其“毒性凶猛”。直到后来,意大利人开始在匹萨等菜肴中使用番茄,番茄才被真正当做一种蔬菜来推广种植。注意,直到这时,番茄都还是袖珍型。从番茄加入蔬果队伍开始,追求更大更多的番茄果实就成了育种的主要目标。随后,不断地杂交选育,确实让番茄的个头越来越大了。只是,有些标志性的东西似乎遗忘了,这些大番茄不香不甜,甚至连酸味都被省略了,这样的东西完全失去了“狼桃”的个性。于是农学家又翻出了那些番茄品种的家底。可能你也想到了,我们吃的圣女果就是最原始的番茄品种,甚至可以说是没有完全驯化的品种,DNA序列分析的结果确实证实了这一点。在最近的一些育种开发中,重新开始将那些口感风味俱佳的小个头樱桃番茄的优良性状通过常规杂交重新组合在一起,就得到了口感极佳的圣女果。所以说,迄今为止,圣女果跟转基因技术还没有发生过关系。转基因番茄,确实有那么,有没有转基因番茄呢?这个确实有。实际上,早在1994年,在美国已经有转基因番茄品种“Flavr Savr”上市了;1997年我国也培育出了“华番一号”,在通过检测后也推向市场。不过也不用担心,目前在番茄中导入的基因只是为了延迟番茄的成熟时间,抑制番茄体内部分特殊蛋白质的合成,从而关闭了降解细胞壁、让果实软化过程的“开关”。这样,就可以让番茄经得起长途跋涉,从千里之外的菜园来到我们的餐桌之上。当然,这些品种在投放市场前都经过严格的动物实验,所以也不用担心它们会干扰我们的肠胃和健康。FDA对转基因番茄进行了老鼠实验。不过,老鼠是不吃番茄的,不管是转基因的还是天然的生番茄都不合它们的胃口。所以,在试验中只能用管子直接把番茄酱注入到老鼠的胃里。第一次实验,吃两种番茄的老鼠都安全;第二次实验中,吃转基因番茄的20只老鼠中有4只中招了,而普通番茄组的什么事也没有(这也是被反转基因广泛引用的实验结果);不过紧接的第三次实验结果是灌进两类番茄的老鼠都出现了胃部损害。最后得出结果是,大量吃下(如果这种进食方式能称为吃的话)转基因番茄和普通番茄酱的小鼠都有胃部损伤的危险,毕竟番茄中的酸含量不低,这对肠胃不是什么好东西。除Flavr Savr基因本身,还有人担心那些当做转基因成功指示灯的基因。它们原理是,如果转基因成功,这样的细胞就不会被抗生素杀死。为了进一步明确这个标志性的抵抗抗生素的外源基因对动物的影响,研究人员专门搞出了纯的由Flaver Savr耐药性外源基因编码的蛋白,再次逼可怜老鼠吃下。即使当饲喂量达5000毫克/千克体重时,小白鼠依然活蹦乱跳。考虑到这种蛋白质在番茄果实中总蛋白质(每100克Flaver Savr番茄含蛋白质0.85克)所占的比例不超过0.1 %,人类怕是很难通过吃西红柿吃到小鼠的剂量,因为一个体重60千克成人至少要吃下350千克的西红柿才与实验老鼠的摄入量相当。并且在模拟胃的条件下(pH1.2的胃蛋白酶溶液,37 ℃),该蛋白在10秒内即被降解。要想影响人体,这个基因显然还嫩了点。最终,FDA得出的结论是,Flavr Savr转基因番茄跟市场上的其他番茄一样安全。这就是到目前为止关于转基因番茄安全性的认识。结论: 圣女果其实是种“原始番茄”,多吃点自然不会有什么问题。即便是转基因的番茄,在上市前也经过了严格的安全性试验和评估,食用是安全的。
8,摄圣女果是转基因食品吗
不是原产地南美洲的秘鲁、厄瓜多尔、玻利维亚圣女果,又称珍珠小番茄,樱桃小番茄,既可蔬又可果。也可以做成蜜饯,果实直径约1~3厘米,鲜红碧透(另有中黄、橙黄、翡翠绿等颜色的新品种),味清甜,无核,口感好,营养价值高且风味独特,食用与观赏两全其美,深受广大消费者青睐。该品种植株生长迅速,种苗种下70天后果实可成熟,可连续采摘3个月,亩产4000多公斤,效益好。圣女果生育适温为24~31℃,喜欢在较强光照及土层深厚的土壤种植。圣女果的栽培应选择有机质丰富、耕层深、结构好、疏松透气的壤土为宜。整地时畦宽1.5米,垄高25厘米,垄沟宽40厘米。1.5米宽的畦田可栽4行,株距25~30厘米,每亩可种6000~8000株。定植时,先在畦内或半高垄上开沟,沟深15厘米,开沟后,每亩撒施250公斤腐熟的粪干,增施磷肥,每亩可同时撒施30公斤过磷酸钙。圣女果果型小,数量多,长势旺盛,栽培时注意增加坐果数,使果形小且均匀,采用双干整枝,把其余侧枝剪掉。为使果实着色好,含糖量高,应多施磷肥。若你指的是市面上那种小番茄,放心,不是转基因品种。该品种原产地是南美洲。其实,转基因食品没有那些谣言传说的那么可怕。在此,顺便转帖一篇摘自果壳网的文章供你参考:圣女果是转基因蔬菜?曾几何时,我们都希望买到的西红柿越大越好,至到有一天市场上出现了一种带着“反潮流精神”的小个头的番茄-圣女果,虽然只有鸽子蛋大小,但是凭借香浓、味甜、多汁的风味抓住了消费者的嘴和胃。不过,有谣言说:这种小番茄是转基因产品,吃多了有致癌风险。可事实真的如此吗?要回答这个问题,还得从番茄的家史说起。番茄的家史番茄名字中的一个“茄”字确实贴切,它跟茄子是一家,同属茄科植物。番茄的老家远在南美洲的安第斯山脉。大约在公元前500年,野生的樱桃番茄(分布于南美洲8种野生番茄之一)被当时的中南美洲统治者——阿兹特克人收进了自家菜园,果如其名,这些番茄有着同樱桃比肩的苗条身材。在16世纪初,欧洲人刚刚踏上南美大陆上的时候,就对这些长着漂亮的果实的植物产生了浓厚兴趣,并且将它们搬回了欧洲大陆。只不过,这些番茄被送进了花圃而不是菜园。据说这个“错误”的放置,是因为一本植物书上的一条错误的记载,番茄被打上了有毒品的标签,并且被命名为“狼桃”(wolf peach)以示其“毒性凶猛”。直到后来,意大利人开始在匹萨等菜肴中使用番茄,番茄才被真正当做一种蔬菜来推广种植。注意,直到这时,番茄都还是袖珍型。从番茄加入蔬果队伍开始,追求更大更多的番茄果实就成了育种的主要目标。随后,不断地杂交选育,确实让番茄的个头越来越大了。只是,有些标志性的东西似乎遗忘了,这些大番茄不香不甜,甚至连酸味都被省略了,这样的东西完全失去了“狼桃”的个性。于是农学家又翻出了那些番茄品种的家底。可能你也想到了,我们吃的圣女果就是最原始的番茄品种,甚至可以说是没有完全驯化的品种,dna序列分析的结果确实证实了这一点。在最近的一些育种开发中,重新开始将那些口感风味俱佳的小个头樱桃番茄的优良性状通过常规杂交重新组合在一起,就得到了口感极佳的圣女果。所以说,迄今为止,圣女果跟转基因技术还没有发生过关系。转基因番茄,确实有那么,有没有转基因番茄呢?这个确实有。实际上,早在1994年,在美国已经有转基因番茄品种“flavr savr”上市了;1997年我国也培育出了“华番一号”,在通过检测后也推向市场。不过也不用担心,目前在番茄中导入的基因只是为了延迟番茄的成熟时间,抑制番茄体内部分特殊蛋白质的合成,从而关闭了降解细胞壁、让果实软化过程的“开关”。这样,就可以让番茄经得起长途跋涉,从千里之外的菜园来到我们的餐桌之上。当然,这些品种在投放市场前都经过严格的动物实验,所以也不用担心它们会干扰我们的肠胃和健康。fda对转基因番茄进行了老鼠实验。不过,老鼠是不吃番茄的,不管是转基因的还是天然的生番茄都不合它们的胃口。所以,在试验中只能用管子直接把番茄酱注入到老鼠的胃里。第一次实验,吃两种番茄的老鼠都安全;第二次实验中,吃转基因番茄的20只老鼠中有4只中招了,而普通番茄组的什么事也没有(这也是被反转基因广泛引用的实验结果);不过紧接的第三次实验结果是灌进两类番茄的老鼠都出现了胃部损害。最后得出结果是,大量吃下(如果这种进食方式能称为吃的话)转基因番茄和普通番茄酱的小鼠都有胃部损伤的危险,毕竟番茄中的酸含量不低,这对肠胃不是什么好东西。除flavr savr基因本身,还有人担心那些当做转基因成功指示灯的基因。它们原理是,如果转基因成功,这样的细胞就不会被抗生素杀死。为了进一步明确这个标志性的抵抗抗生素的外源基因对动物的影响,研究人员专门搞出了纯的由flaver savr耐药性外源基因编码的蛋白,再次逼可怜老鼠吃下。即使当饲喂量达5000毫克/千克体重时,小白鼠依然活蹦乱跳。考虑到这种蛋白质在番茄果实中总蛋白质(每100克flaver savr番茄含蛋白质0.85克)所占的比例不超过0.1 %,人类怕是很难通过吃西红柿吃到小鼠的剂量,因为一个体重60千克成人至少要吃下350千克的西红柿才与实验老鼠的摄入量相当。并且在模拟胃的条件下(ph1.2的胃蛋白酶溶液,37 ℃),该蛋白在10秒内即被降解。要想影响人体,这个基因显然还嫩了点。最终,fda得出的结论是,flavr savr转基因番茄跟市场上的其他番茄一样安全。这就是到目前为止关于转基因番茄安全性的认识。结论: 圣女果其实是种“原始番茄”,多吃点自然不会有什么问题。即便是转基因的番茄,在上市前也经过了严格的安全性试验和评估,食用是安全的。参考文献:[1] matthew g. kramer and keith redenbaugh.1994. commercialization of a tomato with an antisense polygalacturonase gene: the flavr savr? tomato story. euphytica, volume 79, number 3, pages 293-297[2] flavr savr tomato: status as food, request for advisory opinion,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docket no. 91a-0330/api[3] fuchsroy l.1993. purification and characterization of microbially expressed neomycin phosphotransferase ii (nptii) protein and its equivalence to the plant expressed protein.nature biotechnology, 11, 1537 - 1542.[4] fuchs r l et al. 1993. safety assessment of the neomycin phosphotransferase ⅱ ( npt ⅱ) protein. nature biotechnology 11, 1543 - 1547.[5] keith redenbaugh, et al.1993. regulatory issues for commercialization of tomatoes with an antisense polygalacturonase gene. in vitro cellular & developmental biology - plant, volume 29, number 1, pages 17-26.[6] 高元成等,1994,番茄野生种质资源及其利用,长江蔬菜,第7期,3-5.[7] 张永平等,2006,番茄种质资源分类和品种鉴定研究进展,长江蔬菜,第12期,26-29.关于这个流言的更多讨论,请见流言百科条目《圣女果是转基因蔬菜,有致癌风险》。
9,申报新药单个杂质必须控制在01以下吗
大概需要8-10年,需要很多实验新药审批法1999年5月1日起实施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法》的规定,为规范新药的研制,加强新药的审批管理,制定本法。 第二条 新药系指我国未生产过的药品。已生产的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的适应症或制成新的复方制剂,亦按新药管理。 第三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全国新药审批工作。新药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进行临床研究或生产上市。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新药研究、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监督及审批管理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遵守本法。 第五条 国家鼓励研究创制新药。第二章 新药的分类 第六条 新药按审批管理的要求分为以下几类: 一、中药 第一类: 1.中药材的人工制成品。 2.新发现的中药材及其制剂。 3.中药材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及其制剂。 4.复方中提取的有效成分。 第二类: 1.中药注射剂。 2.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3.中药材、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 4.中药材以人工方法在动物体内的制取物及其制剂。 5.复方中提取的有效部位群。 第三类: 1.新的中药复方制剂。 2.以中药疗效为主的中药和化学药品的复方制剂。 3.从国外引种或引进养殖的习用进口药材及其制剂。 第四类: 1.改变剂型或改变给药途径的制剂。 2.国内异地引种或野生变家养的动植物药材。 第五类: 增加新主治病证的药品。 二.化学药品 第一类:首创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1.通过合成或半合成的方法制成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2.天然物质中提取的或通过发酵提取的有效单体及其制剂。 3.国外已有药用研究报道,尚未获一国药品管理当局批准上市的化合物。 第二类: 1.已在国外获准生产上市,但未载入药典,我国也未进口的药品。 2.用拆分、合成的方法首次制得的某一已知药物中的光学异构体及其制剂。 3.国外尚未上市的由口服、外用或其他途径改变为注射途径给药者,或由局部用药改为全身给药者(如口服、吸入等制剂)。 第三类: 1.由化学药品新组成的复方制剂。 2.由化学药品与中药新组成的复方制剂并以化学药品发挥主要作用者。 3.由已上市的多组份药物制备为较少组分的原料药及其制剂。 4.由动物或其组织、器官提取的新的多组分生化药品。 第四类: 1.国外药典收载的原料药及制剂。 2.我国已进口的原料药和/或制剂(已有进口原料药制成的制剂,如国内研制其原料药及制剂,亦在此列). 3.用拆分或合成方法制得的某一已知药物中国外已获准上市的光学异构体及制剂。 4.改变已知盐类药物的酸根、碱基(或金属元素)制成的原料药及其制剂。此种改变应不改变其药理作用,仅改变其理化性质(如溶解度、稳定性等),以适应贮存、制剂制造或临床用药的需要。 5.国外已上市的复方制剂及改变剂型的药品。 6.用进口原料药制成的制剂。 7.改变剂型的药品。 8.改变给药途径的药品(不包括第二类新药之3)。 第五类:已上市药品增加新的适应症者。 1.需延长用药周期和/或增加剂量者。 2.未改变或减少用药周期和/或降低剂量者。 3.国外已获准此适应症者。 三、生物制品 新生物制品的审批按《新生物制品审批法》实施。 第七条 在新药审批过程中,新药的类别由于在国外获准上市、载入国外药典或在我国获准进口注册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已受理该药之申请,则维持原受理类别,但申报资料的要求按照变化后的情况。不同单位申报同一品种应维持同一类别。第三章 新药的临床前研究 第八条 新药临床前研究的内容包括制备工艺(中药制剂包括原药材的来源、加工及炮制)、理化性质、纯度、检验方法、处方筛选、剂型、稳定性、质量标准、药理、毒理、动物药代动力学等研究。 新发现中药材还应包括来源、生态环境、栽培(养殖)技术、采收处理、加工炮制等研究。 第九条 凡研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均应向当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立项后方可实施。 第十条 从事新药安全性研究的实验室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CLP)的相应要求,实验动物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要求,以保证各项实验的科学性和实验结果的可靠性。第四章 新药的临床研究 第十一条 新药的临床研究包括临床试验和生物等效性试验。 第十二条 新药的临床试验分为I、II、III、IV期。 Ⅰ期临床试验: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试验。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和药物代谢动力学,为制定给药方案提供依据。 II期临床试验:随机盲法对照临床试验。对新药有效性及安全性作出初步评价,推荐临床给药剂量。 III期临床试:扩大的多中心临床试验。应遵循随机对照原则,进一步评价有效性、安全性。 IV期临床试验:新药上市后监测。在广泛使用条件下考察疗效和不良反应(注意罕见不良反应)。 第十三条 新药临床研究的病例数应符合统计学要求。各类新药视类别不同进行I、II、III、IV期临床试验。某些类别的新药可仅进行生物等效性试验。具体要求风附件一、二。 第十四条 研制单位和临床研究单位进行新药临床研究,均须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研制单位在报送申报资料的同时,须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药品临床研究基地中选择临床研究负责和承担单位(IV期临床除外),并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如需增加承担单位或因特殊需要在药品临床研究基地以外的医疗机构进行临床研究,须按程序另行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十六条 新药临床研究的申请批准后,研制单位要与被确定的临床研究单位签定临床研究合同,免费提供I、Ⅱ、Ⅲ期临床试验药品,包括对照用药品,承担临床研究所需费用。 第十七条 被确定的临床研究单位应了解和熟悉试验用药的性质、作用、疗效和安全性,与研制单位按CCP要求一同签署临床研究方案,并严格按照临床研究方案进行。 第十八条 新药研制单位应指定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员遵循GCP的有关要求,监督临床研究的进行,以求保证按照方案执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负责对临床研究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九条 临床研究期间若发生严重不良事件,承担临床研究的单位须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受试者安全,并在24小时内向当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第二十条 临床研究完成后,临床研究单位须写出总结报告,由负责单位汇总,交研制单位。第五章 新药的申报与审批 第二十一条 新药的申报与审批分为临床研究和生产上市两个阶段。初审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复审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第二十二条 申请进行新药临床研究或生产上市,需报送有关资料(附件一、二),提供样品并填写申请表,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后,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第二十三条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新药申报后,应对早报的原始资料进行初审,同时派员对试制条件进行实地考察,填写现场考察报告表(见附件八),并连同初审意见一并上报。 第二十四条 省级药品检验所负责对本辖区内申报新药的质量标准(草案)进行技术复核修订,并对新药样品进行检验。 第二十五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根据审评的需要安排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进行实验室技术复核。 第二十六条 凡属下列新药,可按加快程序审评。研制单位可直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申请,同时报请当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试制场地考察和原始资料的审核。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填写现场考察报告后,上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样品检验和质量标准复核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负责。 一、第一类化学药品。 二、第一类中药新药。 三、根据国家保密法已确定密级的中药改变剂型,或燕加新的适应症的品种。 第二十七条 属国内首家申报临床研究的新药、国内首家申报的对疑难危重疾病(如艾滋病、肿瘤、罕见病等)有治疗作用的新药,以及制备工艺确有独特之处的中药,应加快审评进度,及时审理。 第二十八条 第一类新药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生产后即予公告,其它各类新药临床研究的申请经批准后,亦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自公告之日起即应停止对同一品种临床研究申请的受理,此前已经受理的品种可以继续审评,但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已受理品种的全部申报资料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备案资料进行形式审查,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退审。 用进口原料药研制申报制剂的新药,在批准临床研究和生产后,如国内有研究同一原料药及其制剂的,仍可按规定程序受理申报。 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新药临床研究必须在一年内开始实施,否则该项临床研究需重新申报。 第二十九条 研究单位与生产单位联合研制的新药,应向生产单位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两家以上的生产单位联合研制的新药,应向制剂生产单位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其他研制单位应同时报请其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试制场地考察和原始资料的审核。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填写现场考察报告表,转至该品种的初审单位。 第三十条 对被驳回的新药品种有异议的,研制单位可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复审。 第三十一条 新药一般在完成III期临床试验后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即发给新药证书。持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并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相关要求的企业或车间可同时发给批准文号,取得批准文号的单位方可生产新药。 第三十二条 国家对新药实行保护制度。拥有新药证书的单位在保护期内可申请新药证书副本进行技术转让。新药保护及技术转让的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十三条 新药研究单位在取得新药证书后,两年内无特殊理由既不生产亦不转让者,终止对该新药的保护。 第三十四条 多个单位联合研制新药须联合申报,经批准后可发给联合署名的新药证书,但每个品种(原料药或制剂)只能由一个单位生产。同一品种的不同规格视为一个品种。 第三十五条 第一类化学药品及第一、二类中药批准后一律为试生产。试生产期为两年。其他各类新药一般批准为正式生产。批准为试生产的新药,仅供医疗单位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得在零售药店出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广告宣传。 第三十六条 新药在试生产期内应继续考察药品质量、稳定性及临床疗效和不良反应(应完成符合要求的IV期临床的阶段性试验)。药品检验机构要定期抽验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报告。如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或疗效不确切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第三十七条 新药试生产期满,生产单位应提前3个月提出转为正式生产申请,报送有关资料,经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后,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审批期间,其试生产批准文号仍然有效。 逾期未提出转正式生产申请,或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取消其试生产批准文号。 第三十八条 新药试生产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试字X(或Z)×××××××”试生产转为正式生产后,发给正式生产批准文号,格式为“国药准字X(或Z)×××××××××”。其中X代表化学药品,Z代表中药;字母后的前4位数字为公元年号。第六章 新药的质量标准 第三十九条 新药经批准后,其质量标准为试行标准。批准为试生产的新药,其标准试行期为三年,其他新药的标准试行期为二年。 第四十条 新药的试行质量标准期满,生产单位必须提前3个月提出转正申请,填写“新药试行标准转正申请表”并附有关资料(见附件六),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 第四十一条 新药质量标准转正技术审查工作由国家药典委员会负责,实验室技术复核由省级药品检验所负责。两家以上生产须统一质量标准的同一品种以及第二十六条所列新药,须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进行实验室技术复核。 第四十二条 同一品种如有不同单位申报,存在不同的试行标准,应按照先进合理的原则进行统一,并须进行实验复核。对标准试行截止期先后不同的同一品种,以最先到期的开始转正。试行期未满的品种,由国家药典委员会通知有关单位提前向当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转正手续,以便统一标准。 第四十三条 新药执行标准转正时所采用的凡例和附录等,按照我国现行版药典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四条 在新药标准试行期内,药品生产单位应做好产品的质量考核和标准的修订工作。标准试行期满未提出转正申请,试行标准自行废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取消其批准文号。 第四十五条 新药所需标准品、对照品,由生产单位在申请生产时提供原料药或中药对照品原料及有关技术资料,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标定后统一分发,并保证其供应。第七章 新药的补充申请 第四十六条 已经批准生产的新药,在保护期内,原生产单位增加规格、改进生产工艺、修改质量标准、改变包装、修改有效期、在原批准适应症的范围内修改使用说明书、进口原料药变更产地等,应提出补充申请。 第四十七条 提出补充申请的单位必须根据补充申请的不同内容报送必要的资料(见附件七),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初审后,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八条 凡从事新药的研究、生产、经营、使用、检验、监督及审批等单位或个人违反本法有关规定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四十九条 承担新药研究具体工作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必要的研究设施和检验仪器,并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研究机构登记备案管理法》登记备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加强监督和管理。 第五十条 新药研究的原始试验资料及其档案必须真实、完整、规范。必要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可调阅核查。 第五十一条 新药的命名应符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命名原则。 第五十二条 国外厂商在中国申报生产新药,必须由其在中国登记注册的合法药品生产企业按本法;如仅申请临床研究的新药,按《国外药品在中国进行临床研究的规定》。对所申报资料的检查及现场考察事宜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第五十三条 在新药审查过程中,发现报送虚假资料或样品,或无法证实所报送资料及样品真实性者,应终止审查,并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研究与申报注册违规处理法》予以处理。新药研制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将新药研究资料、试制样品转让多家研制单位成为新药申报资料者,转让方与常驻让方均按提供虚假资料论处。 第五十四条 研制单位在申请新药临床研究、生产或试行标准转正时,应按规定交纳审批费、技术复核和样品检验费。 第五十五条 研制单位在申请新药临床研究、生产或试行标准转正时,应按规定交纳审批费、技术复核和样品检验费。 第五十六条 申请新生物制品按《新生物制品审批法》。 第五十七条 本法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八条 本法自1999年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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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好片面的说三包多久,不同的记录仪使用时间肯定也是不同的。。可以多多比较比较。常(051)州(9)莱(8657)特(7660)自己找找看吧: 汽车三包法草案既《家庭汽车产品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产品质量,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家用汽车产品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三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家用汽车产品,是指《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国家标准规定的家用乘用车,包括普通乘用车、活顶乘用车、高级乘用车、小型乘用车、敞篷车、仓背乘用车、短头乘用车以及旅行车、多用途乘用车、越野乘用车(以下统称汽车产品)。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汽车销售商、制造商、进口商、修理商,销售、生产、进口、修理汽车产品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汽车产品的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应当保证汽车产品符合使用性能、安全性能要求;并按照本规定承担汽车产品三包责任。 汽车产品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以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依据;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以产品的企业标准和使用说明等明示的质量状况为依据;产品的企业标准和使用说明等明示的质量状况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以汽车产品的企业标准和使用说明等明示的质量状况为依据。 第四条未列入本规定的汽车产品,其修理、更换、退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销售商、制造商、进口商、修理商对消费者的承诺或者约定执行。 第五条汽车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对于在三包有效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与销售商或者修理商、制造商按照本规定的要求解决。 销售商与供货商、制造商、修理商之间订立的合同,不得免除其依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应当向消费者承担的三包责任。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消费者是指为消费需要购买汽车产品的自然人。 本规定所称制造商是指制造、装配汽车产品并以其名义颁发产品合格证的企业。制造商自行销售汽车产品的视同本规定中的销售商。汽车产品的进口商视同制造商。 本规定所称供货商是指向销售商提供汽车产品的企业。 本规定所称销售商是指以其名义向消费者直接交付汽车产品并收取货款、开具发票的单位或者个人。 本规定所称修理商是指与制造商、销售商订立代理修理合同,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为消费者免费提供维护、修理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七条本规定是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向消费者承担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本规定不免除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承诺的比本规定更有利于消费者的三包责任,承诺作为明示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应依法承担责任。 第二章销售商的义务 第八条销售商应当销售经制造商检验合格的产品,同时认真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汽车产品经过修复,或者办理过任何购车手续的,销售商应当向消费者明示。 第九条在制造商未设立或者未指定修理商的地域,销售商应当通过与有关维修商签定代理修理合同,为其销售的汽车产品按本规定向消费者负责提供维护、修理。 第十条销售商销售汽车产品时,应当如实告知消费者以下内容: (一)汽车产品结构、配置、性能、产地; (二)汽车产品己行驶的里程; (三)汽车产品三包承诺的具体内容。 第十一条销售商向消费者交付汽车产品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面检验汽车产品(包括外观、内饰及可检验功能)并试车; (二)提供发票、三包凭证、产品合格证、中文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它随车文件; (三)明示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和三包方式; (四)提供修理商名单、地址和联系电话,并不得限制消费者在上述修理商名单中选择修理商; (五)按随车文件向消费者交清随车工具、附件、备件; (六)在三包凭证上填写销售商有关信息; (七)提醒消费者认真阅读安全注意事项,并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维护; 对于进口汽车产品,还应当提供海关出具的《货物进口证明书》和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 第十二条销售商应当受理并妥善处理消费者的咨询、查询、投诉。 第十三条销售商不得销售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汽车产品,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三章修理商的义务 第十四条修理商应当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格证书,并应当具备必要的服务场所、设施、设备、维修工艺技术文件和专业人员。 第十五条修理商应当与制造商或者销售商订立代理修理合同。代理修理合同应当约定制造商或者销售商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培训、维修用零部件、维修费、备用车、拖运费及补偿费等。 第十六条修理商应当严格执行维护和修理用总成、零部件的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修理商用于维护和修理的总成、零部件应当是制造商提供或者认可,并检验合格的新的装车件。 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修理商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不少于两次的免费维护,具体维护内容应当按照制造商提供的使用说明的规定进行。 第十七条修理商应当建立并执行汽车产品的维护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消费者有权查阅本人产品的维护和修理记录。 第十八条修理商应当认真、完整、真实地填写维护和修理记录。维护和修理记录内容应当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送修症状、检查结果、维护和修理项目(此项需消费者确认)、更换的总成、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和工时,以及拖运费、提供备用车或者补偿费、交车时间、修理商和消费者签名等。 维护和修理记录应1式3份,分别由消费者、制造商、修理商保存。 提供给消费者的维护和修理记录应当以书面形式表达。 修理商应当在向消费者交车时,当面交接验收、核对,并向消费者提供维护和修理记录。 第十九条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汽车产品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故障无法行驶或者不能正常行驶时,修理商应当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开展现场维修服务,或者承担合理的车辆拖运费。 第二十条修理商应当保持维护和修理所需的零部件、总成的合理储备,确保维护和修理工作的正常进行,避免因缺少零部件、总成而延误维护、修理时间。 第四章制造商的义务 第二十一条制造商应当严格执行出厂检验制度,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 第二十二条制造商生产、销售的产品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中文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等随车文件,其中: (一)产品使用说明书应当按照国家标准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总则》;gb5296.1《消费品使用说明总则》规定的要求编写。 汽车产品所具有的使用性能、安全性能,未列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的,其技术性能指标、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应当明确在使用说明书中。 (二)在随车文件中应有随车提供的工具、附件、备件等物品清单。 (三)汽车产品三包凭证应当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发动机编号、车辆识别代码(vin)、产品合格证编号;制造商名称、邮政编码、地址、客户服务电话;销售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销售日期;修理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三包项目、有效期等内容。 第二十三条制造商应向修理商提供中文技术资料,用于指导维护和修理。 第二十四条制造商应当在省区范围内建立与其销售量相适应的具有相关资格证书的维修网点,与修理商签订代理修理合同,约定汽车产品三包、维护、修理服务、损失赔偿等有关的事项。 制造商应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备案维修网点资料及三包凭证等。 第二十五条制造商应当保证汽车产品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修理零部件。 第二十六条制造商应当妥善处理消费者的直接或者间接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第五章汽车产品三包责任 第二十七条汽车产品的三包有效期包括整车三包有效期,主要总成、系统和损耗件的三包有效期。三包有效期自销售商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整车三包有效期为2年或者4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主要总成和系统(见附件二、附件三)三包有效期为3年或者60000公里,以先达到者为准;损耗件(见附件一)及其它零部件的三包有效期达不到整车三包有效期的,由制造商明示在三包凭证或者产品使用说明书上。 第二十八条在三包有效期内,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在指定的或者约定的修理商处办理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消费者要求更换或者退货的,凭三包凭证、维护和修理记录、购车发票办理更换、退货;因质量问题和修理、更换、退货给消费者造成损失,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应当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质量问题是指汽车产品出现影响正常使用,或者无法正常使用,或者影响安全,或者产品质量与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企业明示的质量状况不符合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丢失三包凭证或购车发票,但能够证明所购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消费者向制造商申请补办三包凭证后,仍依照本规定享受修理、更换、退货权利。销售商、制造商有积极协助办理的义务,并在接到消费者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办。 第三十条产品售出后30天之内,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车架开裂、制动系统失灵、转向系统失灵、燃油泄漏等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或者变速器、发动机发生附件二主要总成或零部件需维修或更换的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更换、修理。如果消费者选择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免费退货。 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附件二所列总成因产品质量问题,累计更换总成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附件三所列系统的同一总成或零部件因产品质量问题,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商应当负责为消费者退货。 本规定所称严重安全性能故障是指汽车产品存在危及生命安全的质量问题,这种问题使消费者无法正常操纵控制汽车,或者使汽车产品存在起火等危险情况。 第三十一条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占用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日;超过35日的,或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5次后,又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维护和修理记录、购车发票,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型号整车,消费者接受更换时应向销售商支付相应的合理使用补偿。 修理占用时间的计算自消费者送修之时起,至交车之时止。1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第三十二条在三包有效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正常行驶或者不能行驶的,修理商应当提供现场修理,或者提供合理的拖运费。每次修理占用时间(包括等待维修备用件时间)超过2日的,修理商应当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由修理商与消费者协商后给予消费者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第三十三条在损耗件三包有效期内,损耗件出现质量问题,修理商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负责更换。 第三十四条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换货条件的,因销售商无同品牌型号整车的,应当更换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同品牌整车。无同品牌型号整车,也无不低于原车配置的同品牌整车,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退货,消费者接受更换、退货时应向销售商支付相应的合理使用补偿。 第三十五条换货时,销售商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新的合格的汽车产品,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更换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三十六条按照本规定换货的,销售商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换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向消费者出具更换整车证明。消费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凭更换整车证明等资料办理变更车辆登记等事宜,同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规定,凭更换整车证明、更换的新车发票及原车车辆购置税原始完税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变更手续。更换整车时,所发生的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由销售商承担。 第三十七条按照本规定退货的,销售商应当负责为消费者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贷款购车的,销售商应当按合同约定一次退清货款),但消费者应支付因使用该车所产生的相应的合理使用补偿。同时,销售商应当自消费者要求退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消费者出具退车证明。消费者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18号)的有关规定,凭退车证明和车辆购置税原始完税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 第三十八条按照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三十四条对整车更换或退货时,消费者应向销售商支付的合理使用补偿费用的计算公式为:[(车价款(元)×行驶里程(km))/1000]×n%。使用补偿系数n由制造商在0.5至1之间确定,并在三包凭证中明示。 第三十九条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销售商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更换、退货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答复意见。超过15个工作日未答复,或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而答复意见不符合本规定的,或者未按本规定负责更换、退货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六章免责规定 第四十条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能够证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承担三包责任,但应当提供合理的收费修理: (一)汽车产品用于出租、租赁或者其他运营目的的; (二)无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又不能证明其所购汽车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 (三)发票或者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vin)与要求三包的整车产品的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码(vin)不符的。 第四十一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能够证明不是由于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对于所涉及部分,不承担三包责任,但应当提供合理的收费修理: (一)消费者购车时,以书面形式被告知汽车产品存在瑕疵的部分; (二)因消费者未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部分; (三)使用说明书中明示不得改装、调整、拆卸的,因消费者自行改装、调整、拆卸造成损坏的部分; (四)非因产品质量原因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损坏的部分; (五)发生故障后,消费者自行处置不当,造成损坏的部分;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部分。 第七章追偿与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二条销售商承担三包责任后,可以依据与制造商、供货商之间订立的书面产品买卖合同或者相关法律规定,依向制造商、供货商追偿。 制造商或者销售商与修理商订立代理修理合同,因修理商原因给消费者造成损失,制造商或者销售商承担三包责任后,依照代理修理合同向修理商追偿。 第四十三条在三包有效期内,进口商按本规定向消费者承担三包责任后,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境外供货商追偿。 第四十四条销售商、修理商、制造商破产、兼并、分立、变更的,其三包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五条消费者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发生争议时,可向消费者组织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质量投诉处理机构申请调解,必要时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申请调解。上述机构或组织应当积极受理。 当地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消费者组织应当将受理的投诉信息按规定格式向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反馈。 上述机构或组织在受理和调节争议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争议双方根据责任承担。 第四十六条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未按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的,消费者可向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申诉处理机构申诉,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消费者与修理商因修理汽车产品发生争议,可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受理。 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更换、退货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由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并予以公告。 第四十七条消费者因三包问题与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发生纠纷,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与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裁决,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八条需要进行质量检验或者鉴定的,可以委托依法设立并被授权的国家汽车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者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进行质量检测或者鉴定。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和交通部、国家税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损耗件名称 序号类别名称 1摩擦件雨刷胶条、制动摩擦片、传动皮带、离合器片 2定期更换件空气滤清器滤芯、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油液类、脂类 3其它轮胎、车灯、电路保护装置、蓄电池、火花塞、减振器 附件二涉及更换退货的主要总成名称 序号总成名称主要零部件名称 1发动机缸体、缸盖、曲轴、凸轮轴、气门、活塞、连杆、轴承、轴瓦 2变速器箱体、齿轮、齿轮轴类、差速器 3车身(车架)纵梁、横梁、车身骨架、前后车门车罩、车门锁体、发动机罩锁体